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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詢時表示,綠營提案修法為記名投票,有人質疑是「賴神條款」或是「李全教條款」,她則認為其實就是民進黨的「不謙卑條款」。 記者許正宏、黃義書/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2014年底台南市議會議長選舉,綠營跑票,國民黨李全教翻盤,當選台南市第二屆議會議長,輿論譁然,地方議會、代表會正副首長選舉及罷免制度是否改為記名投票,引起討論。今日立法院內政委員將審查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第44條及第46條,綠營提案修法盼將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不記名投票修改為「記名投票」,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諷刺是「不謙卑條款」。不過,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,目前社會上還沒有共識,若採記名投票方式固然能貫徹政黨意志,台灣除了直轄市,縣市政府與鄉鎮議會沒有黨籍的鄉民代表與縣市議員比例高,若採不記名投票,對尊重投票人的自主權是有幫助的,這應該要凝聚社會共識。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詢時表示,綠營提案修法為記名投票,有人質疑是「賴神條款」或是「李全教條款」,她則認為其實就是民進黨的「不謙卑條款」,是否只要違背民進黨黨意都要修法,她並詢問部長陳威仁對此的態度為何?陳威仁說,有一些人主張記名投票可讓選民知道自己選出來的民代投給誰,但他也要提醒,應該要考慮小黨得權益,因為小黨會在某些議題上跟不同的政黨合作,「大家都記名的話,限縮小黨運作空間」,此外,基層民代沒有黨籍的比例很高,「為什麼要他簽名表達意見,過度影響他的自由意志」,對此,他持保留態度。另外,若維持不記名投票,陳威仁表示,那必須同時將禁止亮票相關法則加進去。6664B8DCCC75D25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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